项目概况
吴忠市妇幼保健院办公用品、五金日杂用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昊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恒大名都23-19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20210011
项目名称:吴忠市妇幼保健院办公用品、五金日杂用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81392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吴忠市妇幼保健院办公用品、五金日杂用品采购项目 |
招标内容:办公用品、五金日杂用品 | |
2 | 采购人:吴忠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张景芳 联系电话:0953-2010531 代理机构:宁夏昊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恒大名都23-1901室 邮编:750001 联系人:马晶晶 电话:09515671985 Email:hzbidding@163.com |
3 | 1)现场报名: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请于2021年9月8日至2021年9月10日(节假日除外)9:00-12:00,14:30-17:00,在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恒大名都23-1-1901室进行现场报名。 2)报名监督:吴忠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宁夏昊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在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恒大名都23-1-1901室)。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9月8日至2021年9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可在上述时间获取招标文件。 |
5 |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缴纳时间:2021年9月12日17:00前 保证金请交至: 户名:宁夏昊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200000432580 开户银行:宁夏银行宝湖支行 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为开标会议前一天的17:00前,但投标人需充分考虑保证金缴纳时间段内的银行处理业务时间以及节假日等客观因素,确保在工作日及时汇出并保证按时到账。缴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宁夏昊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核实的投标保证金到帐时间为准,在开标之日的前一个工作日。 注:退还保证金一律按照缴纳公司的原账户进行退回。 |
6 | 投标有效期:投标后60天 |
7 | 答疑时间、地点:(不安排答疑,如有疑问请致电0951-3837595) |
8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时间:2021年9月13日09:30-10:00,吴忠市锦都饭店4楼会议室(吴忠市利通区明珠西路新汽车站对面)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9月13日10:00 |
9 | 谈判时间:2021年9月13日10:00 谈判地点:吴忠市锦都饭店4楼会议室(吴忠市利通区明珠西路新汽车站对面) |
10 | 交付时间:甲方约定 交付地点:需方指定 付款方式:甲方约定 履约保证金:甲方约定 |
11 |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3份 |
12 | 服务费:详见“投标人须知(七)服务费收费标准” |
13 | 收 款 单 位:宁夏昊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 号:64050140010000000331 开 户 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吴忠分行 |
14 | 备注: 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为开标会议前一天的17:00前,但投标人需充分考虑保证金缴纳时间段内的银行处理业务时间以及节假日等客观因素,确保在工作日及时汇出并保证按时到账。缴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宁夏昊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专户开户银行核实的投标保证金到帐时间为准,在开标之日的前一个工作日。 注:退还保证金一律按照缴纳公司的基本账户进行退回。 |
15 |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3人单数组成,其中从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2人,采购代表1人。 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
16 |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总单价18139.21元 本项目入围1家供应商。 |
17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微型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所投产 品为非中小企业制造,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采购人优先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和《节能环保产品目录》的标的物。2为了鼓励和支持小微企业积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主席令第69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 年 1 月 1 日实施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财税支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102号)等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招标欢迎小微企业投标,同等条件下优先从小微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副本原件);(4)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查询证明原件(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官网网站查询结果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8日 至 2021年09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昊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恒大名都23-1901)
方式:报名成功后邮箱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锦都饭店4楼会议室(吴忠市利通区明珠西路新汽车站对面)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锦都饭店4楼会议室(吴忠市利通区明珠西路新汽车站对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吴忠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吴忠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方式:张景芳 联系电话:0953-20105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昊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昊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马晶晶095156719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景芳
电 话: 0953-2010531